提供生活百科知识

本文目录导航:

中国行政区划

中国行政区划是指根据中国国情,按照国家统筹、因地制宜、精简统一、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区域划分为不同行政级别,分别由各级人民政府管理的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实行三级行政区划:

1. 省级行政区划: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2. 地级行政区划: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
3. 县级行政区划: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
插图

省级行政区划

截至2021年,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划:

- 23个省: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 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个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 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地级行政区划

截至2021年,中国共有333个地级行政区划:

- 294个地级市。

- 17个地区。

- 30个自治州。

- 12个盟。

县级行政区划

截至2021年,中国共有2847个县级行政区划:

- 904个市辖区。

- 42个县级市。

- 1426个县。

- 120个自治县。

- 156个旗。

- 25个自治旗。

- 11个特区。

- 113个林区。

中国行政区划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上级行政区划对下级行政区划实行领导,下级行政区划对上级行政区划负责。中国行政区划制度有利于促进国家统一,保障领土完整,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 行政区划有哪些?

在我国,行政区划是指将国家领土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层次的行政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的行政区划一般分为三级:省级、市县级和乡镇级。

省级行政区划

省级行政区划是我国行政区划中的最高一级,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目前,我国共有

23

个省,

5

个自治区,

4

个直辖市,

2

个特别行政区。

  • 省: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江苏、广东、福建、云南、贵州、四川、湖南、湖北、江西、浙江、陕西、山西、河南、海南、安徽、甘肃、青海、台湾
  • 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 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 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市县级行政区划

市县级行政区划是我国行政区划中的第二级,分为地级市、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

  • 地级市:是大中城市,由省级政府直接管辖,一般不设区
  • 县级市:是由县级政府改制而成的城市,一般直属于省级政府
  • 县:是我国最基本的行政单位,由市或地级市管辖
  • 自治县:是指聚居着少数民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县
  • 旗:是我国特有的一种行政区划单位,一般由盟或地级市管辖
  • 自治旗:是指聚居着少数民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旗
  • 特区:是指国家为了特定目的而设立的特殊区域,如经济特区、旅游特区等
  • 林区:是指国家为了保护森林资源而设立的专门区域

乡镇级行政区划

乡镇级行政区划是我国行政区划中的最基层,分为乡、民族乡、镇。

  • 乡:是我国最基本的农村行政单位,由县或县级市管辖
  • 民族乡:是指聚居着少数民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乡
  • 镇:是介于乡和县级市之间的建制镇,一般由县或县级市管辖
推荐阅读:
赞(0) 打赏
标签:

上一篇:没有了,已经是最后文章

下一篇:没有了,已经是最新文章

相关推荐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