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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的特点
诉讼,是指当事人因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诉讼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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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性
:诉讼是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不同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如调解、仲裁),诉讼具有强制性,人民法院有权对当事人进行强制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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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
:诉讼的强制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案件受理的强制性,人民法院有权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依法受理,当事人不能拒绝;二是裁判执行的强制性,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否则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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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性
:诉讼活动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起诉、答辩、举证、质证、辩论、判决等环节,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当事人必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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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性
:诉讼的对象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争议,人民法院只能对当事人提出的具体民事纠纷进行审理,不能超越诉讼请求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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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性
: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提起诉讼,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有权对人民法院的裁判提出上诉,享有充分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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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与正当性
:诉讼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必须依法审理案件,裁判必须公正合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诉讼的几个主要特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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