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生活百科知识

本文目录导航:

残疾和残废的区别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残疾”和“残废”这两个词,它们似乎都用来描述身体功能受损的人,但实际上这两个词是有区别的。

残疾

残疾是指由于先天性或后天性疾病、伤害或其他原因导致身体结构或功能上的永久性损伤或缺陷,从而限制了其活动、参与和社会融入能力。

残疾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 肢体残疾:

    肢体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如截肢、瘫痪等。

  • 感官残疾:

    视力、听力、嗅觉、味觉或触觉等感官功能受损,如失明、失聪等。

  • 智力残疾:

    智力发育迟缓或智力障碍,如唐氏综合征、自闭症等。

  • 精神残疾:

    精神疾病导致的认知、情感或行为障碍,如精神分裂症、躁郁症等。

  • 其他残疾:

    内脏器官功能障碍、慢性疾病或其他影响日常活动和社会参与的能力的损害。

残废

残废是指由于身体结构或功能的严重损害,导致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任何工作或只能从事极少量的工作。

残废一般是残疾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残疾人如果长期得不到有效康复和帮助,就有可能发展为残废。

残疾和残废的区别

简单来说,残疾和残废的区别在于:


  • 残疾:

    身体结构或功能上的永久性损伤或缺陷,限制了活动、参与和社会融入能力。

  • 残废:

    身体结构或功能的严重损害,导致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残疾和残废并不是截然分开的,有些残疾人可能也会有不同程度的劳动能力受损,但只要他们能够从事一定的工作,就仍然属于残疾人,而不属于残废人。

消除对残疾和残废的歧视

残疾和残废的人经常面临歧视和偏见,这会对他们的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消除对残疾和残废的歧视,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包容、无障碍的社会环境,让残疾人和残废人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参与社会生活,享受与他人平等的权利和尊严。

退回残疾人保障金


什么是残疾人保障金?

残疾人保障金是国家为保障残疾人就业,对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征收的资金,用于安排残疾人就业和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

插图

残疾人保障金退回原因

单位退回残疾人保障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 单位已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但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
  • 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但未按规定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
  • 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但因残疾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就业。

残疾人保障金退回流程

单位退回残疾人保障金的流程一般如下:

  1. 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退回残疾人保障金申请。
  2.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单位的申请材料,确认单位符合退回条件。
  3. 社保经办机构将退回残疾人保障金划入单位账户。

退回残疾人保障金所需材料

单位退回残疾人保障金所需材料一般如下:

  • 退回残疾人保障金申请表
  •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 单位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 残疾人就业情况证明
  • 其他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材料

残疾人保障金退回注意事项

单位退回残疾人保障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 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退回申请,逾期未申请的,将无法退回残疾人保障金。
  • 单位应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如果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退回残疾人保障金后,单位应妥善保管相关凭证,以便备查。
推荐阅读:
赞(0) 打赏
标签:

上一篇:没有了,已经是最后文章

下一篇:没有了,已经是最新文章

相关推荐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